石家莊市裝備制造行業協會轉發
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2014年企業技術中心市級認定和評價工作的通知
石發改高技〔 2014〕122號
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高新區經發局、化工園區經發局、市直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石家莊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為做好2014年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應符合《石家莊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石發改高技〔2011〕149號)第五條規定的八項基本條件,企業年銷售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200萬元,專職研究與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20人,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石家莊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報告中需包括近3年企業技術創新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編寫提綱見附件1。
2.《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見附件2,報表數據為2013年實際數,T-1年是指2012年,填報時注意參考管理辦法的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
3.1-9附表——見附件3,注意填報與評價表一致。
4.證明材料——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企業科技項目表(B107-1表)與企業科技活動相關情況表(B107-2表)復印件;在1-9附表中,需要提供復印件的證明材料和企業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5.縣(市)區國家和地方稅務部門出具的近兩年企業納稅情況證明,參考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七款規定。
6.所在縣(市)區發改部門或行業組織的推薦意見。
二、評價
(一)參評范圍
2013年及以前已被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且沒有升級為省級以上的,應參加本次評價(名單見附件5)。
(二)評價材料
1.《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注意總結近兩年以來的技術中心工作和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編寫提綱見附件4。
2.《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見附件2,報表數據為2013年實際數,T-1年是指2012年。
3.1-9附表——見附件3,注意填報與評價表一致。
4.有關證明材料——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企業科技項目表(B107-1表)與企業科技活動相關情況表(B107-2表)復印件;在1-9附表中,需要提供復印件的證明材料和企業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上報要求
認定申報材料和評價材料一律用A4紙,按材料順序裝訂成冊,加蓋企業公章(申請報告和評價表須蓋),認定材料一式五份,評價材料一式三份,與電子版4月10日前,上報市發展改革委高技術處。
聯系人: 呂蘭芬 86687571
靳利民 86688179
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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