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啟動
3月2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消息,201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已經啟動,我省轄區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等用人單位,均可自愿申請承擔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
為幫助高校畢業生提高就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省就業服務局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1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的通知》,對我省201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進行部署。
省內用人單位可自愿申請承擔見習任務
《通知》提出,用人單位申請承擔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除必須符合《河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條件外,企業還必須達到一定規模(原則上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現有職工100人以上)。
各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于4月30日前將征集的見習崗位申請表及申請材料匯總上報省就業服務局。5月31日前,省就業服務局將批準的見習崗位及2012年各地就業見習任務目標下達各設區市,并向社會公布。
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河北籍生源高校畢業生均可報名申請
《通知》提出,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河北籍生源全日制大專以上高校畢業生,可在全省范圍內,按照自愿原則,到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名申請就業見習,各地不得加以限制。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基地可組織所在高校學生報名,并將報名申請表匯總報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全省報名工作將于7月30日結束。
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通過專場招聘會、對接洽談會等形式,做好申請見習高校畢業生和見習單位的崗位對接工作。對接工作采用高校畢業生填報志愿,見習單位進行選拔的方式。選拔工作可由見習單位組織面試,也可由見習單位組織先考試后面試。對符合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優先安排就業見習。各地崗位對接工作將在9月30日前完成。
見習期間享受四項待遇
———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其中300元由當地財政和見習單位共同負擔,如見習單位確無支付能力,由同級財政負擔,財政可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付;其余部分從當地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具體辦法按當地規定執行。基本生活補助實行先墊后補的辦法,見習單位必須按月足額發放見習人員生活補助。見習單位按規定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見習補助。鼓勵見習單位用自有資金提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助標準。
———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見習單位負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必須包括意外傷害醫療責任險。
———見習期間或見習期滿被企業見習單位聘用的,除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及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參加社會保險之外,見習單位還應為見習人員補辦見習期間(最長12個月)的養老保險,補繳養老保險費。
———在企業、事業單位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參加見習的,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時,見習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并計算連續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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