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2018年開展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18〕105號)要求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河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冀工信科〔2012〕54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對2015年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及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組織開展復核評價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材料要求
1、請組織相關企業做好評價材料填報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證明材料。有關數據指標按照2017年底數據填寫,其中財務數據按照已審計的2017年會計報表填寫。
2、國家級示范企業需紙質版一式四份,word/excel格式電子版光盤一份;省級示范企業需紙質版一式一份,word/excel格式電子版光盤一份。
3、已評為國家級示范的企業不需參加省級示范復核評價。
二、時間要求
請各市局對企業填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初審確認,匯總后于5月8日前報送省廳科技與節能綜合利用處。
三、其他事項
1、根據《管理辦法》,復核評價不合格的省級示范企業將公告撤銷稱號并摘牌。
2、省廳將組織專家對4家國家級示范企業進行現場考察,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3、各市局要高度重視復核評價工作,利用復核評價工作對本地區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建設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深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廳科技與節能綜合利用處 姚雪敏
電 話:0311-87800469(兼傳真)
報送地址:石家莊和平西路402號(郵編050071)
附件:2015年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及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名單及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材料(模版).docx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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