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18〕103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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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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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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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機械工業管理部門、機械工業協會(聯合會):
近年來,全國機械工業廣大職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統領,抓住機遇,深化改革,開拓進取,敬業奉獻,為我國機械工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模范人物。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振奮精神,激勵和調動全國機械工業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決定,評選表彰一批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評選范圍為:全國機械工業企、事業處級(含)以下單位和部門,機械行業協會、學會及其內設機構等。
(二)全國機械工業勞動模范評選范圍為:全國機械工業企業(中央企業和中央控股企業除外)工作5年以上的在職職工。
(三)先進工作者評選范圍為:全國機械工業機關事業單位、協會、學會等工作5年以上的在職職工。
曾經獲得省部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稱號的人員,原則上不再參加此次評選。如近5年來作出新的突出貢獻,可以參加此次評選。
二、名額及分配
(一)表彰名額: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100個,全國機械工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100名。
(二)推薦名額: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120個,全國機械工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120名。
推薦名額按照表彰名額的120%確定,并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17年底機械工業主要指標分配下達(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三、評選條件
(一)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統領,模范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領導班子堅強有力,團結好、作風正;重視組織建設,有良好的學習、生產和經營氛圍;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事業,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文明安全生產,近5年來無重大質量投訴和安全事故,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自主創新能力強,在完成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關鍵性技術攻關、消化吸收引進技術和再創新方面有突出成績和貢獻;
2.產品質量、產品競爭力和更新換代能力強,經濟效益居全國同行業或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前列;
3.在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優化組織結構,加強內部管理,轉換經營機制,深化改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4.在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方面居全國同行業領先地位;
5.在企業文化、品牌建設,職工思想、作風、廉政建設以及企業人才建設、職工教育培訓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6.在其他方面成績顯著的。
(二)全國機械工業勞動模范評選條件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質高尚、工作作風優良;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無違法違紀、重大責任事故及其他不良記錄,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學習鉆研技術、苦練操作基本功、立足本職崗位無私奉獻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
2.在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開拓國際國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
3.在深化企業改革、推動重組改制、創新管理和生產經營方法、實現資本保值增值中作出顯著成績;
4.在重大技術裝備研發,關鍵性技術研究和攻關,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組織科研成果轉化,設計開發新產品,爭創名優產品,推行品牌戰略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
5.在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維護職工利益、文明安全生產、職工勞動保護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
6.在苦、臟、累、險等艱苦崗位,生產后勤保障崗位上勤奮工作并作出顯著成績;
7.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和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方面有重大貢獻;
8.在構建和諧社會,參與公益事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等方面有突出成績;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全國機械工業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質高尚、工作作風優良;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無違法違紀、重大責任事故及其他不良記錄,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貫徹落實國家行業規劃、綱要,研究和組織本地區、本部門規劃、計劃的制定和落實,創新和推廣經營管理經驗、指導企業生產經營等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
2.在貫徹落實機械工業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促發展以及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
3.在指導企業(單位)深化改革、重組改制、科學管理、實現資產保值增值、促進企業(單位)持續健康發展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
4.在組織和從事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關鍵性技術研究和攻關,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科研成果轉化,設計開發新產品,爭創名優產品,推行品牌戰略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
5.在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維護職工利益等方面成績突出;
6.在搶險救災,防止重大事故、險情,搶救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等方面有重大貢獻;
7.在立足本職崗位或長期扎根基層,克服艱、難、偏、遠、環境惡劣等不利條件,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作出突出成績;
8.長期在科研或服務工作第一線,勤奮工作,無私奉獻,作出突出成績;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公示、省級范圍內公示和全國范圍內公示,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
1.各申報單位要認真組織本單位的評選推薦工作。推薦對象應經過所在單位民主推薦,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黨委(支部)或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等程序,并在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2.各省級評選機構負責本省范圍內推薦審核工作。包括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推薦對象的身份(資格)、簡歷、事跡的準確性;
3.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省推薦材料進行初審,并及時將初審結果反饋各省級評選機構,由省級評選機構組織省級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單位名稱、個人主要情況和簡要事跡等。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各省級評選機構在完成公示后,將公示結果和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對象進行復審,確定擬表彰對象,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網站及有關報刊進行全國范圍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5.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示情況,研究決定正式表彰對象。
(二)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生產一線。重點向長期在基層和生產一線、條件艱苦、工作難度大的地區和崗位傾斜。副司局級或相當于副司局級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企業負責人比例控制在勞動模范總數的20%以內,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以內,一線職工比例不少于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總數的60%,車間、班組不少于先進集體總數的60%。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具有高級職稱并在教學、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以按科研人員對待。
(三)嚴格履行評選推薦程序。推薦對象是企業或企業負責人的,必須按照管理權限經過當地縣級以上紀檢(監察)、審計、工商、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部門簽署意見。其中,國有、集體企業負責人還要經過上級紀檢、監察等部門簽署意見。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的企業,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企業負責人包括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省屬企業下屬的二級(含)以上企業的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推薦對象是機關、事業單位、協(學)會及其工作人員的,須按照單位管理權限和干部管理權限征求上級主管單位和紀檢(監察)、組織(干部)等部門意見。
(四)堅持評選標準,嚴把質量關。評選工作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堅持以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推薦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進性和示范性。各地方評選機構要嚴把政治關、條件關、事跡關,對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切實負起責任。
(五)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在各地方推薦評審過程中,將根據情況安排實地調研和檢查,確保所有候選集體和個人平等參選,不搞弱勢陪選。對未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人選和單位,經查實后取消其評選資格或撤銷獎勵,并停止該地區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資格。對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各級評選機構在評選、審查過程中,一律不得向評選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五、時間安排
(一)各企業(單位)自評、申報階段(2018年8-10月):
各企業(單位)按照推薦程序進行本單位的推薦、公示等工作。確定參加評選推薦的企業(單位)和個人要按照統一制作的《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全國機械工業勞動模范推薦審批表》、《全國機械工業先進工作者推薦審批表》、《企業征求意見表》、《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或《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的要求填寫有關表格(見附件2-7,可從中國機經網http://www.mei.net.cn下載)。
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審批表、征求意見表等均用A4紙打印,一式4份,按份裝訂成冊,并保留電子版備用。其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審批表每份均須粘貼2寸免冠彩色近照。
(二)省級評選表彰機構推薦審核階段(2018年11月)
參選企業(單位)按照要求將材料逐級上報縣、市(地)、省級評選機構及有關部門審核推薦。各省級評選機構、相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審核本地區的推薦人選,研究確定擬推薦人選和排序。在提出初審工作報告、填寫擬推薦對象匯總表(見附件8)、加蓋省級相關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章后,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初審階段(2018年12月)
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的擬推薦對象名單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反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四)省級評選機構公示、上報階段(2019年1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評選表彰機構或相關部門組織在本地區范圍內公示(省級公示)5個工作日。省級公示無異議后,提出復審工作報告和正式推薦對象名單,加蓋省級相關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章后,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步上報經過審批蓋章的《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全國機械工業勞動模范推薦審批表》、《全國機械工業先進工作者推薦審批表》、《企業征求意見表》、《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和《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等表格和材料。
(五)全國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復審、公示階段(2019年2月)
1.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經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示后上報的材料進行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網站及有關報刊)公示5個工作日。
2.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示情況,研究確定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名單。
(六)表彰階段(2019年3月)
1.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名義印發表彰決定。
2.召開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進行表彰。
六、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企業先進個人,授予“全國機械工業勞動模范”榮譽稱號,頒發獎章和證書;對評選出的機關事業單位、行業協(學)會先進個人,授予“全國機械工業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頒發獎章和證書。受表彰的先進個人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
七、組織領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共同成立全國機械工業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人事與會員服務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成立相應的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的評選推薦和材料審核工作,并于2018年9月底前將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聯系電話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 話: (010)68594986(邊嘯);
13811152183(邊嘯)
傳 真:(010)68594986
電子信箱:cmif-rsh@mei.net.cn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
郵政編碼:100823
附件:1.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名額分配表
2.全國機械工業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
3.全國機械工業勞動模范推薦審批表
4.全國機械工業先進工作者推薦審批表
5.企業征求意見表
6. 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
7.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
8.推薦對象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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